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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

来源:西部万象教育网

2023-07-24 22:49:57|已浏览:53次

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:

为加强我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,经研究,拟于近期举办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。现就培训班学员预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报名条件要求

(一)熟悉推广普通话方针政策,热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。

(二)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,年龄不超过45岁。

(三)普通话水平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(202011日以后通过者)。

(四)熟练掌握汉语拼音,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。

(五)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作风正派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服务态度好。

(六)身体健康,无传染病史,有怀孕情况及需要带小孩参训的同志不能报名。

二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
(一)培训时间:20238月下旬至9月初,共10天。

(二)培训地点: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培训楼(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5号相思湖校区)。

三、培训考核内容

(一)培训内容。

1.普通话测试工作有关政策解读

2.普通话语音知识培训。

3.《广西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》(修订稿)解析

4.测评能力综合训练。

(二)考核内容。

1.汉语拼音考核。

2.评分细则考核。

3.测评能力考核。

4.普通话水平考核。

四、报名方式

按照个人自愿和属地管理原则,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

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。

(一)各市意向参培人员,请于2023728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学历证书原件到所属市教育局普测站申报,由各市教育局审核推荐。

(二)各高校及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意向参培的教职人员,请于2023728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学历证书到所在学校普测站或办公室申报,由学校审核推荐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各市、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,安排专人,对照报名条件核验有关证件,认真做好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预报名审核推荐工作。

(二)请各市、各校将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信息汇总(见附件)并加盖公章,于20237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电子邮箱:673974718@qq.com

联系人及电话: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黄一柳、庞洁,联系电话:077158153885815400


附件:第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


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

2023720

(此件主动公开)


附件

23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

填报单位(盖章)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联系人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联系电话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年   月   日

姓名

出生年月

工作单位

学历

职务/职称

取得一级乙等普通话等级证书时间

分数

联系电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备注:电子邮件主题与报名汇总表文件名格式为“省测班报名表+地市/高校”,如“省测班报名南宁市/广西大学”。


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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